土木工程系领导工作制度

土木工程系领导工作制度

(闽工院2003土木3号)

一、总则

 

1.为使土木工程系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2.系领导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改革创新;要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恪尽职守,勤奋工作;要深入实际,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全系师生员工服务。

3.系各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服从大局,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土木工程系各项工作部署;要树立服务第一,马上就办的办事作风。本职范围内能办的事项,应马上就办;需要协调的事项,应主动协调;暂时不能办的事项,一旦条件具备,应马上就办;不能办的事项,应说明原委,做好解释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4.系主任和系书记分别负责行政和党务工作。副主任和副书记分别协助主任和书记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系主任和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二、会议制度

1.系实行系办公会议制度。土木工程系工作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经系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系办公会议由系领导、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由相关系领导召集和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遇突发事件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3.系各相关领导拟提交系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送系办公室统一安排。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办公室根据需要制发会议纪要。各责任人要抓紧落实,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系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4.系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原则,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三、督查制度

  1.建立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对学院下达的指示、作出的部署、提出的要求,对教职工、学生通过来信、来访提出的正当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部署、要求、建议等落到实处。

2.督查任务主要由系办公室负责,涉及到党务、组织、人事问题分别由系书记和党总支秘书负责。负责人凡承担上述范围的任务,要认真负责,及时办理。

3.对学院来人、来函及电话等要求办理的事宜,除有限期要求外,一般在一周内上报办理结果。一般性问题的答复,可视情况随时上报。系办公会议决定需要落实的事项,由系办公室随时转告有关教研室,明确时限,督促落实。

四、请示报告制度

1.建立出差、出访及重大突发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系主任、系书记和系副主任、副书记离开学院参加公务活动时,应由本人及时通知系办公室。系主任、系书记出差、出访、到省外执行公务前要向院领导请示。系副主任、副书记系出差、出访、到省外执行公务,事前要向系主任、系书记请示汇报。

2.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教学事故及其他事故等,必须于事发后立即报告系办公室、分管系领导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以便系及时上报学院有关主管部门。

五、公文办理制度

1.对于学院下发的文件,统一由系办公室专人收文,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转送有关系领导阅办。

2.系各责任人需拟制公文时, 应送系办公室进行审核,核查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审核通过后,由系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呈送系领导审批。

3.公文审批按系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以系名义制发的上行文,必须由系主任或系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以系名义制发的平行文或下行文,由主管主任签发,副主任签发时应报送系主任阅知。涉及其他系领导分管的工作,应经有关系领导审核共同签发。

5.公文正式印制前,系办公室应进行复核,核查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六、系务公开制度  

1.实行系务公开制度。除涉密的系务之外,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向全系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以及违反制度的惩处决定,推进廉政建设,加强民主管理。

2.系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系重大决策及其他需要监督执行的措施制度;系的收费;财务收支;专项费用;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干部选拔培养和任用考核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招生、就业情况;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等。系务公开的内容,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

3.系务公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公开为每学期或每学年或年度一次;不定期公开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公开。公开途径以公示制、系教代会和职工大会为主。公开前要将公开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由系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系主任签字后公布,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每次系务公开后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同时将整改意见和结果再次公布于众,并征求群众意见。

七、领导接待制度

  1.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和土木工程系公务活动领导接待制度。既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密切联系群众,又要规范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2.系办每天做到有系领导值班接待教职工和学生来访处理一些疑难问题。

3.系每学期安排1-2次由系领导及教研室负责人参加的与教职工、学生代表对话会,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八、调查研究制度

  1.实行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是实现行政决策、管理、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的基本保证,应当经常性地进行调查研究,保证和提高工作质量。特别是事关全系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出台前,必须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2.系领导及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经常性地通过会议、走访等各种形式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师生们的愿望要求等,体察下情,心中有数,提高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3.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要善于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要确定明确的调查工作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按时形成调查报告,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

九、附则

1.系办公室可根据本规则制定会议管理、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2.本规定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土木工程系

200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