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关于试卷命题、评审、分析、复查的实施细则

土木工程系

关于试卷命题、评审、分析、复查的实施细则

(闽工院〔2003〕土木6号)

 

为了改进教学方法,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命题的原则及要求

命题是一项复杂的劳动,编好一份好的试卷和一些好的试题并非易事,编制试题和试卷应满足以下要求:

1、试题内容应符合大纲的要求,取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杜绝偏题、怪题、超纲题;试题应尽量覆盖全部内容。

2、试题的难度有一定的分布范围,试题排列应由浅到深,由易到难,便于对学生进行能力鉴别,试题份量适当,达到质和量的统一。

3、试题所涉及文字应力求简明,寓意明确,用词准确;试题不可遗漏条件;试卷统一电脑打印。

4、各题彼此独立,不可替其他试题作答或暗示他题答题线索。试题形式多样,要活而不怪。尽可能出些适量的实践性或综合性的题目。

5、每套试卷都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标准答案所涉及内容不应有争议,答案要科学、合理、用语准确。试题应注意实际应用,考查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一般正规考试应同时组配份量相同、要求一致的两份AB试卷。试题和试卷务必在考试前半个月上交系办。

7、考查课程可以平时成绩为考核主要依据。所有的考试(考查)课程均应逐步实行教考分离。

8、考试成绩的评定,上报总成绩单上应列明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学期总评成绩。

9、每份试卷在上交前应试做, 并经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校对、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方可作为试卷使用,并注意保密。

二、组织考试评卷的要求

为保证评卷全过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密性。必须在评卷前将试卷密封装订。评卷需经过试评、阅卷给分和复查验收等三个步骤。

1、试评阶段:评卷教师首先应认真研究、讨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试卷进行试评,制定出较为具体细致的评分执行规则,评分宽严程度确定后,转入正式评阅阶段。

2、阅卷评分阶段:评分应是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把住质量关。有条件均应采取流水作业。

3、复查验收阶段:评阅完毕的试卷要全面复查,检查有无错评、漏评等阅卷工作中的差错。考试完3天内将成绩单报学生所在系。

三、试卷分析

评卷结束后,教研室应做好考试质量分析,包括试卷命题质量和学生考试成绩的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对于考试成绩的非正常情况,如大面积高分或不及格比例过高的情况,应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考试完3天内将试卷和考试成绩单、试卷成绩分析表等报学生所在系。

四、试卷复查

在试卷分析的基础上,系、教研室将组织对试卷进行抽样复查。

五、试卷保存

学生试卷由系统一保存;各学期试题试卷样本作为教学档案由教研室长期保存;无试题库的课程应注意试题积累和收集。

 

 

土木工程系

2003 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