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章程》的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报经院团委、系党总支批准,拟于2008413日召开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振奋精神、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团结奉献、艰苦创业、与时俱进,为迎接我院2009年的教育部评估和顺利实现我院“十一五”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

 二、 大会主要任务

1、总结系分团委、学生会二年来的各方面工作,围绕学院和系党政中心工作,明确第三届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收集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对我系改革、建设和发展等各方面工作的提案,听取土木系有关领导对提案的说明和答复。

3、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选举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届委员会及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4、审议修订《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习进步奖励措施的实施办法》、《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等。

5、更好地强化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凝聚和动员广大同学为学院和我系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和贡献力量。

三、成立大会筹委会

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土木工程系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筹委会主任:邓毓旺;筹委会副主任:邱铁辉

成员:邓毓旺  许少勇  庄文棋  余文好          邱铁辉        吴蔚蓉      林金贵  郑志伟  袁小云      蔡志越   颜建华

(按姓氏笔画排序)

筹委会秘书处设在系分团委。

四、 大会代表的选举

大会代表的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代表。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1、 团员代表的基本条件

出席大会的代表应是土木工程系优秀的共青团员(包括共产党员专职团干)和专兼职团干。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忠实履行团员义务,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正派,清正廉洁,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良好;

4) 热心团学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团学活动,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5) 能代表广大团员的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团员青年意见,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具有较强议事能力;

6 200712月以前入学就读或工作的土木工程系共青团员和专兼职团干部。

2、学生代表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上进心强。

2)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3) 道德品质良好,是非分明,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 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 200712月以前入学就读的土木工程系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

(二)代表名额分配

1、团员代表的代表名额按照我系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团员总数的 6%计算和分配,总人数85人。具体的名额:20044人、200524人、200629人、200728人。

2、学生代表的代表名额按照我系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总数的6%计算和分配,总人数90人。具体的名额:20045人、200525人、200630人、200730人。

3、各代表团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同时考虑专职团干部、兼职团干部、党员、学生干部、女生代表等在代表中的比例。

(三) 代表产生办法

按照自下而上的民主程序,根据分配的名额,团员代表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大会选举产生。各代表团综合各方面因素,对由团支部和班级选举产生的团(学)代表进行审核,并向团学代会筹委会秘书处推荐。所有代表由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四) 代表团组成及正副团长的产生

本次团代会暨学代会以各年级为单位设立代表团,共设3个代表团。正副团长可由辅导员、年级团总支副书记或年级学生分会主席担任,也可由代表团代表会议推举产生,名单报团(学)代会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五、 委员会的产生

委员会的产生分别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主程序产生。

1、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各代表团经民主推荐的向大会筹委会提交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大会筹委会广泛征求各代表团和团员(学生)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系党总支和院团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2、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差额选举产生;在新一届团委委员中按照等额选举产生书记1人,差额选举产生副书记1人;分团委委员拟任系分团委委员会各部部长。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20名,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差额选举产生;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拟在委员中以竞选的方式由全体学生代表投票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拟担任系第三届学生会各部部长

六、 时间安排:

311    各个班级团支书会议

316    各个代表团交代表登记表,及本代表团代表资料汇总表

317-20日 代表资格审查

321    各个代表团交提案、并推荐委员候选人

322-3月25  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

331     公布土木系第三届两委侯选人名单

413    举行土木系第三届团(学)代表大会

土木工程系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的召开是规范和加强我系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我系团员青年和广大同学政治生活、民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我系加强学风建设的再动员。希望各团支部、班级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团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团(学)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请各代表团积极配合第三次团(学)代会筹委会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本次团(学)代会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附: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

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0833

 

 

主题词:召开   团员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   通知

                                                                         

  送:土木工程系各团支部、班级、各辅导员

  报:院学工部、院团委、系党总支、存档(2份)

                                                                         

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委员会                 200833日印

                                                                         

(共印35份)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所属代表团                           拟任代表: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所获奖励、处分(大学期间)
时间  奖惩项目

 

相关工作经验(大学期间担任过何种社会工作)
起始时间  担任职务

 

辅导员意见

 

盖章__________
                          

筹委会资格审查组意见

 

盖章__________
                                 











  1. 各代表应从当选日起,深入走访本班同学,了解同学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提案表(提案表将随后下发),并代表本班或本支部团员同学参加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次团学代会。
    2.
各代表应准备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一张贴于本表,另一张背面注明所在班级、姓名,同本表一起上交至系分团委。交表截止日期:2008/03/19
    3.
“拟任代表”填写“团员代表”或
“学生代表”

大会筹备委员会制

点击下载  第三次"两代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