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工程学院首届“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委、学生会:

为继续弘扬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教育引导我校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青年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经校团委、学生会充分调研,决定在全校广大学生中开展首届 “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

通过评选、表彰、宣传优秀大学生典型,为青年学生树立光辉榜样,在全校营造勤奋学习、顽强拼搏、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活动将共分为组织宣传、自荐推荐、巡回展示、投票选举、全校公示、颁奖晚会、专场报告等内容,发动全校师生广泛参与,力求“公平、公正、公开”,让更多的学生学习了解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把真正能够打动学生内心深处的人物评选出来,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学校良好的育人氛围进一步形成。

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五个文明”工程的建设活动。

2、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良好学风的进一步形成;
    3
、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不断深化和推进,开辟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途径;

4、为我校大学生搭建一个属于其自身领域内的、表达其独特个性与视角的优秀人物评比舞台。

二、活动时间

20083月―5

三、活动主题

立志 责任 诚信 奉献

四、活动口号

发现感动 表达感动 传递感动 分享感动

五、评选对象

具有福建工程学院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六、评选类型及标准

1、年度自强人物: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年度科技人物: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大学生学术科研活动,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的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

3、年度博学人物: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英语和计算机等其它考试成绩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事迹典型,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4、年度阳光人物:敢为人先、积极上进、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有一定特长,对时尚敏感,具备当代大学生应有的良好精神风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明礼诚信、拾金不昧,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5、年度责任人物: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6、年度爱心人物:能够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活动、帮残助困、义务支教等活动;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成效突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

7、年度环保人物: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而不懈努力。

8、年度艺术人物: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代表学校参加福建省、国家有关艺术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9、年度体育人物: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省级、国家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乃至全省、全国赢得荣誉。

10、年度创业人物:结合专业所学,参加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大学生创业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七、评选办法

1、报名方式:

由各系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单位或其它组织、机构和团体等向团委、学生会推荐,也可以由个人直接进行自荐,人物及事迹材料需真实,符合评选主题和要求。

2、推荐候选人基本标准:

本次活动以“立志 责任 诚信 奉献”为主题,在自强励志、爱心扶助、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人物感人事件需发生在候选人在校期间,或者人物在校期间引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关注。

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民生、心系社会的优良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创业、志存高远,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卓著,事迹感人。

3、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时间:200831日―20

地点:校团委

材料要求:候选人需要提交推荐表(报名表)、个人照片(数码照片像素为640*480,至少两张)、推荐或自荐理由(300字内)、个人事迹单行材料(2000字以内)、事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等。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除事迹证明材料外,均需同时以文件夹的形式递交电子版(团委邮箱:tw@fjut.edu.cn,请注明主题)。

4、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

200831日―20日,通过文件、校园网络、校报、广播站、橱窗、宣传板、海报等媒体宣传活动的,让全校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充分发动全校师生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评委会评选推荐出正式候选人20人。

2008320日―31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从报名的“感动校园”候选人中初步评选出20位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场外投票选举。

200841日―25日,校团委、学生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活动,促使全校师生了解候选人情况,各候选人和推荐单位也可自行对自己进行宣传,使广大同学从候选人的事迹中发现感动,认知感动,书写感动,并积极参与投票选举,通过校园设立选举箱投票、活动专题网上投票、手机短信等投票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第四阶段:评选颁奖晚会。

200853日召开隆重的评选颁奖晚会,现场进行最后投票,结合场外投票结果,评选出我校第二届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同时邀请校领导为每一位入围者写一个评语,并现场公布评选结果,颁发奖杯奖品。

第五阶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通过组织获奖人物在全校学生中作报告,同全校学生交流学习,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携手共进,积极投身到学校本科教学评建中。

5、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奖十名,提名奖十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八、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系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本学期的重点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海报、展板、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
、评选对象面向全体学生,无论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在2007年,他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同学、感动了校园,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就可以成为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

3、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福建工程学院 “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校有权取消其称号。

 

 

 

 

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8226

 

报名表格见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