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期防汛防台风值班工作的通知

闽工院综〔2008〕16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暑期防汛防台风值班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经学校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暑期防汛防台风值班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福州市或闽侯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台风将正面登陆福州地区, 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校时:
1、启动学校应急预案,进入Ⅲ级响应状态;
2、校防汛办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实行常务副总指挥带班;
3、校中层值班干部24小时全天候在岗值班;
4、学工、保卫部门的负责人须到岗到位值班;
5、基建处工程管理部门须派专人对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
6、校办要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二、当福州市或闽侯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台风将对我省造成影响,但未正面登陆福州地区时:
1、启动学校应急预案,进入Ⅳ级响应状态;
2、校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假期当班的值班校领导带班;
3、校中层值班干部24小时全天候在岗值班。
4、学工、保卫部门须安排专人到岗到位值班;
5、基建处工程管理部门须派专人对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
6、校办要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福建工程学院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