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信息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精神,经研究,我校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补充辅导员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追求。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度热情,身体健康。
  3.中共党员,具有担任学生主要干部工作经历,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具备较强的政治思想教育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5.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专业要求:与辅导员工作或我校所设置的专业相关或相近。
  7.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二、招聘人数:6名
  三、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并报福建省人事厅核准后,即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岗位职责:
  1.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3.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
  4.具体负责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参与处理好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5.抓好分管年级、班级的学风建设,深入课堂、宿舍、入住园区,充分利用学生自身教育资源,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励等工作。
  五、考试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由学工部组织;面试由人事处、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察,纪委监察部门予以监督。
  2.开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的1:3以上。
  3.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信息公布方式:本方案在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网(http://211.80.184.1)和福建人事信息网(www.fjrs.gov.cn)上公布。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14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福州大学城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8
  3.联系电话:0591-22863040 
  4.联系人:田老师   黄老师
  5.报名时请认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复印件及相关证书材料发送rsk@fjut.edu.cn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福建工程学院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
 
学位
 
婚否
 
联系电话
 
备用电话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特长
 
受     教     育     情     况
何时何校毕业于何专业(本科)
 
 
 
何时何校毕业于何专业(硕士)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社会工作
情况
 
获奖情况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