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基础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09〕教97号
                        
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运行表,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应于2010年1月29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0年1月21日至1月29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20~16:20,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核时间与考核方式由法学系•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安排;其他课程由各开课系安排,应根据考试周的整体情况,注意与专业系之间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考试日期。
二、考试管理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部)应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福建工程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福建工程学院考试工作手册》及《福建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各教学单位要召开监考教师大会和学生大会,进行考风考纪宣传,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三、请各教学单位按照《福建工程学院考试工作手册》中的相关内容执行,本学期考试工作仍然强调几点要求:
1、监考教师应于考前30分钟到各开课系(部)领取试卷,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监考教师监考时须佩戴学校统一印制的监考牌;
3、监考教师应按规定安排考生座位,普通教室应隔列安排,阶梯教室应隔行隔列安排座位。
4、公共课的试卷由开课系(部)密封后连同各考场及其人数安排表于第15周送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其他课程应提前两周送至文印室印制。
四、组班重新学习的考试可单独组织,由开课系(部)安排;跟班重新学习的学生应随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进行,同课同卷,不单独组织重新学习考试;辅导重新学习的考试由开课系(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没有办理重新学习手续的或不符合重新学习考试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若重新学习课程考试时间和本学期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与期初重考同时进行,并按正常考试评定成绩。
五、各系(部)2009年12月18日(第15周星期五)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打印并签字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至jwk@fjut.edu.cn。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六、各系应及时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考试试卷归档汇总表》(下载地址: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主页考务管理模块)并整理试卷,做好试卷、试题库的归档工作。
七、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部)要切实安排好本学期温书迎考工作。温书迎考期间,暂停各种学生课外活动的教室借用,保证温书与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需用教室进行辅导、考试的,应由教学干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另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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